一、非法集資的基本概念
根據《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》,非法集資,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(guī)定,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,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。
二、非法集資的四個常見手法
1. 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編造“天上掉餡餅”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話,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。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,非法集資人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,待集資達到一定規(guī)模后,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,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。
2. 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(yè),打著響應國家產業(yè)政策、開展創(chuàng)業(yè)創(chuàng)新等幌子,編造各種虛假項目,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游、考察等,騙取社會公眾信任。
3. 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,聘請明星代言、名人站臺,在各大廣播電視、網絡等媒體發(fā)布廣告、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、雇人廣為散發(fā)宣傳單、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,制造虛假聲勢。
4. 利用親情誘騙有些非法集資參與人,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(yè)績,有時采取類傳銷的手法,不惜利用親情、地緣關系,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,拉攏親朋、同學或鄰居加入,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,集資規(guī)模不斷擴大。
三、非法集資常見套路
1 裝點公司門面,營造實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,辦理工商執(zhí)照、稅務登記等手續(xù),貌似合法,實則沒有金融資質。這些公司或辦公地點高檔豪華,或宣傳國資背景,或投入重金通過各類媒體甚至央視進行包裝宣傳,或在高檔場所(如人民大會堂)舉行推介會、知識講座,邀請名人、學者和官員站臺造勢,展示與領導合影及各種獎項,欺騙性更強。
2 編造投資項目,打消群眾疑慮從過去的農林礦業(yè)開發(fā)、民間借貸、房地產銷售、原始股發(fā)行、加盟經營等形式逐漸升級包裝為投資理財、財富管理、金融互助理財、海外上市、私募股權等形形色色的理財項目,并且承諾有擔保、可回購、低風險、高回報等。
3 混淆投資概念,常人難以判斷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掛牌吹成上市,把在美國OTCBB市場掛牌混淆是在納斯達克上市;有的利用電子黃金、投資基金、網絡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群眾,假稱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;有的利用專賣、代理、加盟連鎖、消費增值返利、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,欺騙群眾投資。
4 承諾高額回報,編造“致富”神話高利引誘,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群眾的不二法門。不法分子一開始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,然后是拆東墻補西墻,用后來人的錢兌現先前的本息,等達到一定規(guī)模后,便秘密轉移資金,攜款潛逃。
風險防范提示!
防范非法集資 “四看三思等一夜”
四看
一看融資合法性,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,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。
二看宣傳內容,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“有擔保、無風險、高收益、穩(wěn)賺不賠”等內容。
三看經營模式,有沒有實體項目,項目真實性、資金的投向去向、獲取利潤的方式等。
四看參與集資主體,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體。
三思
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。二思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(guī)律。三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。
等一夜
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,一定要避免頭腦發(fā)熱,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見,拖延一晚再決定。不要盲目相信造勢宣傳、熟人介紹、專家推薦,不要被高利誘惑盲目投資。
規(guī)避非法集資陷阱 “三要、三不要”
一要理性,不要僥幸。天上不會掉餡餅,掉下來的不是“圈套”就是“陷阱”。要堅守理性底線,想想自己懂不懂,比比風險大不大,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實際,問問家人朋友怎么看,不要被賭博心態(tài)和僥幸心理蒙蔽雙眼!
二要穩(wěn)健,不要冒險。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,還可能是投資騙局,投一次就血本無歸!要合理評估自身承受能力,審慎確定風險承擔意愿,不冒險投資!
三要警惕,不要盲目。“收益豐厚、條件誘人、機會難得、名額有限”都很可能是忽悠,一定要警惕、警惕、再警惕!多留個心眼兒,絕不要聽風就是雨,盲目“隨大流”投資!